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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指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8]

时间:2020-11-27阅读:711次
粤发改稽察函[2018]26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我委指定“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指定发布媒介。凡是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的规定,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不再在纸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省指定媒介的发布情况为准。
  省指定媒介应当免费提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并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及时查阅前述招标公告和公示的完整信息。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7楼广东省宏观经济信息分析中心;邮编:510030;联系人:张志慧、谢香远;联系电话:020-83484748,83484008;传真:020-83484459。
  原《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网络媒体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3]360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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